饮食宜忌是一个很重要却又很复杂的问题,几乎所有病人及其家属都要提出询问。常言道:“三分吃方剂七分养”,忌口问题是疾病调护中重要的一环。对肿瘤病人来说,尤其要把忌口贯串于整个疾病的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下面就由郑州中联中医院肿瘤治疗中心的专家给大家做详细的介绍。
首先,要注意忌口与病情病性的关系,也就是针对疾病的寒、热、虚、实,脏腑表里等病证,结合食物的性、味全面加以考虑,凡于病不利的饮食皆为所忌。如肿瘤病人毒深热盛,口渴烦躁,发烧便于结,这时宜多吃水果汁、西瓜、米粥及一些清凉健胃、消渴除烦的食品,切忌过食生冷及油腻之物。有的消化道肿瘤病人术后或某些病人放疗后出现胃阴不足症候,口干纳少,舌光红无苔,时有恶心,这时应当禁忌辛热、香燥伤阴的方剂和食品。总之,病中的忌口,要与辨证相结合,病人所用膳食,必须与治疗原则和方案相适应,否则就非病人所宜。
其次,是方剂后忌口,即与服方剂有关的忌口。例如病人正在服健牌和胃、温中益气的中医,而饮食却摄取性凉滑肠之食品就不合适。芦笋性凉味苦,有通便润肠作用,如用于牌虚腹泻的病人就非所宜。就病症和体质而言,平素脾肾阳虚容易腹泻的人,须忌食生冷粘腻滑肠食品;肺胃阴虚口干舌红的人,切忌辛热香燥食品如辣椒、胡椒、生悲、生葱及煎炒的干果等。热盛忌油煎炒煨,黄疸忌油腻、肉食,水肿忌食咸味等。有些传统的说法也应予以尊重,如用方剂荆芥后忌鱼蟹,白术忌桃、李、大蒜,蜂蜜忌士获苓、威灵仙,服食滋补方剂以后,忌服莱菔子等。
再者,关于民间所传的“发物”的忌口问题。所谓“发物”,是指能使疾病加重或诱动疾病发作的某些食物。现在看来,有些是与过敏性疾患有关,如哮喘、尊麻疹等,有的与外症疮疡肿毒有关。这些食物多指水产品中的带鱼、鲤鱼、鳝鱼、蚶子、蛤蜊、螃蟹、虾、海参;畜肉类的羊肉、狗肉、驴肉、马肉;蔬菜中的韭菜、芹菜、香菜、茴香等。
此外,值得讨论的是一些地区相传肿瘤病人不能吃鸡,认为鸡易长肿瘤,说什么肿瘤细胞在“鸡血”中易生长,而主张吃鸭、吃用鱼。这些说法尚缺乏令人信服的科学论据,结果,使许多轻信者宁可不吃。事实上,成千上万的病人,有许多已不是早期。经手术或放疗后并未忌口,在食谱中鸡、鱼、虾、海参数量不少,还有的吃羊肉、兔肉、狗肉、牛肉,均未见因此而复发。中医文献中认为鸡能补虚温中,补益五脏,治病后体弱、脾胃虚弱,鸡蛋又富于营养,老少咸宜。一些治肿瘤偏方、验方也有用鸡蛋的,如核桃树枝煮鸡蛋,斑鳌煮鸡蛋等。至于说鸡容易患肿瘤,是指河南林县食管肿瘤高发区的鸡也发现有咽食管肿瘤,而主张吃鸭的人却不知在江苏启东县普查发现当地部分麻鸭也患肝肿瘤;广东某地鼻咽肿瘤高发区也发现该地的猪亦有患鼻咽肿瘤的,这是环境地理因素的影响。临床工作中尚未见到明确是因饮食而致肿瘤复发或恶化的例子。
所以,肿瘤病人的忌口,还应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因治疗方法而异,不能笼统地机械地规定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虽然也要尊重古人和一些传统的忌日习惯,但对于那种过分苛求忌日,甚至故弄玄虚以致病人无所适从的做法是不恰当的。因为,这也“忌口”,那也“忌口”,甚至鸡蛋豆腐、蔬菜之类都不敢吃,弄到最后,使病人营养状况日趋恶化,对治疗康复不利。所以,对肿瘤病人我的主张食谱不宜太窄,忌口不宜太严,视病情的寒热虚实和脾胃消化吸收功能的强弱,予以必要的食补和食疗。以高蛋白、高能量、高维生素的饮食为主,以弥补肿瘤的过份消耗,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和抗病能力。
事实证明,保持脾胃功能正常,后天营养充足,常能提高人体对手术、化疗和放疗的耐受力,改善全身状况,加强扶正祛邪作用,从而获得较好的远期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