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肿瘤是指骨骼系统与其他器官一样会罹患来自任何组织成份肿瘤或来自其他器官的转移性病变。
肿瘤康复网的专家介绍,骨肿瘤的放疗原则:根据每个病人的整体病情。确定治疗目的。
①单纯短期止痛;
②一定时间内控制肿瘤的发展并恢复功能;
③争取完全控制肿瘤达到治愈。
目的不同,放疗的方式、照射范围、时间和剂量也各不相同。单纯短期止痛者:一般都是活动困难的重症病人,预计生存期不能超过3个月。针对骨转移重点部位,即造成病人最痛苦的病变处,给予1次至数次的大剂量照射(每次40~80Gy),多能很快缓解疼痛。以部分控制肿瘤发展为目的者:这类病人预计生存时间可能在半年以上。对骨转移发生在脊椎或骨盆等重要部位的病人,为防止其发展至病理性骨折、压迫神经等严重并发症;或对已发生病理性骨折和神经功能障碍者,为了控制其继续恶化或促进其恢复,给予30~40Gv/2~4周。进行根治性放疗者:照射野应超出病变一定范围,注意保护周围正常组织器官,给予放疗量50~60Gv/5~6周。这类病人在客观上有争取长期生存或治愈的可能,常需合并应用其他抗肿瘤疗法。
专家提醒您:一旦发现此病症,应及时治疗,不可麻痹大意。
郑州中联中医院肿瘤治疗中心的专家说,以上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您来院或进行在线咨询。
以上是郑州中联中医院肿瘤治疗中心的专家对“骨肿瘤放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关于骨肿瘤更多常识“骨肉瘤的保留肢体治疗”,“骨肿瘤中医治疗”,“骨肿瘤晚期转移的中医治疗”等问题,请您继续关注肿瘤康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