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肝肿瘤的诊断标准,对肝肿瘤的治疗方案的确定有重要意义,只有做到早期的、详细的病情诊断,才能更好的为患者提供更为适合的治疗,提高患者的生存时间。那么肝肿瘤的诊断标准是什么,都表现为几个方面?
我国抗肿瘤协会对肝肿瘤的分期诊断又一次做了修改,我国肝肿瘤确诊与分期标准,是由1977年召开的全国肝肿瘤诊治研究协会拟定。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临床经验的积累,众多肝病专家亦发觉很多不足之处,过去虽已做过几次局部修改,但仍缺少大量的论证依据。而国际抗肿瘤联盟(uicc)亦曾发布原发性肝肿瘤的tnm分期标准。在日本、欧美等国亦有各自的肝肿瘤分期标准。
中国抗肿瘤协会肝肿瘤委员会考虑到目前我国肝肿瘤患者能做手术切除的不多,特参考国际肝肿瘤确诊与分期方案,拟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确诊和分期标准。现介绍如下:
1.afp≥400μg/l,能摈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活动性肝病及转化性肝肿瘤,并且能触碰肿大、坚硬及有大结节状肿物的肝脏或影像学检查有肝肿瘤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
2.afp<400μg/l能摈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活动性肝病及转移性肝肿瘤,并且有两种影像学检查有肝肿瘤特征的占位性传染病变或有两种肝肿瘤标识物(dcp、ggtⅱ、afu及ca19-9等)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测有肝肿瘤状的占位性病变者。
3.有肝肿瘤的临床表现并且有肯定的肝外转移病灶(包括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于其中发现肿瘤细胞)并且能摈除转移性肝肿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