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活动性肝病及转移性肝肿瘤,并能触及肿大、坚硬及有大结节状肿块的肝脏或影像学检查有肝肿瘤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
2.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肿瘤、活动性肝病及转移性肝肿瘤,并有两种影像学检查有肝肿瘤特征的占位性病变或有两种肝肿瘤标志物(dcp、ggtⅱ、afu及 ca19-9等)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查有肝肿瘤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
3. 有肝肿瘤的临床表现并有肯定的肝外转移病灶(包括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发现肿瘤细胞)并能排除转移性肝肿瘤者。 分期标准: ⅰa 单个肿瘤最大直径≤3cm,无肿瘤栓、腹腔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肝功能分级child a。 ⅰb 单个或两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5cm,在半肝,无肿瘤栓、腹腔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肝功能分级child a。 ⅱa 单个或两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10cm,在半肝或两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5cm,在左、右两半肝,无肿瘤栓、腹腔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肝功能分级child a。 ⅱb 单个或两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10cm,在半肝或两个肿瘤最大直径之和>5cm,在左、右两半肝,或多个肿瘤无肿瘤栓、腹腔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肝功能分级child a。肿瘤情况不论,有门静脉分支、肝静脉或胆管肿瘤栓和(或)肝功能分级child b。 ⅲa 肿瘤情况不论,有门静脉主干或下腔静脉肿瘤栓、腹腔淋巴结或远处转移之一;肝功能分级child a或b。 ⅲb 肿瘤情况不论,肿瘤栓、转移情况不论;肝功能分级child c。